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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2-14 04:09:28 | 92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0611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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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重庆大学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强基计划、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台湾免试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一条 学校除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民族班等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外,其他均按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入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三)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重庆大学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软件工程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以及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文理科各专业(类)4500-6875元/年之间,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统一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后,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其中: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专业实行按年收费,1、2年级为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会计学(ACCA方向)除缴纳学费外,还需缴纳ACCA培训费(12000元左右/年)以及教材、考试等费用(随汇率会有波动),入学后单独缴纳;设计学类、绘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13225元/年;音乐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学习期间,按辛辛那提大学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在阳光高考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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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一、重庆大学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大批学者曾在学校执教。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使得一直以机电、能源、材料、信息、生物、经管等学科优势而著称的重庆大学,在建筑、土木、环保等学科方面也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重庆大学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信息学部,共35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设有本科专业95个,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在校学生47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8000余人,本科生近26000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在职教职工53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7人,国家“”各类入选者(含外专项目、青年项目)2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0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2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1人,部、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100余人,博士生导师(含兼职)700余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7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国防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22个。


重庆大学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0个),另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1个),另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19种。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9个(含培育2个),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38个。重点研究基地13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3个,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7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其他省部级及各类研究基地180余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111计划”)4个。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会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三、招生规模


(一)招生规模


2018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含推免生)、各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2018年重庆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含推免生),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微调。


我校将于2017年10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18年预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导师招生人数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校按专业、培养模式限制招生数量,严格控制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每个类别的研究生报名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特别说明: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第3位为“5”(例如:085100建筑学)。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等五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此五类专业学位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和工程管理[125600]仅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且学校不安排宿舍。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三)单独考试人员报考条件及要求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且须经我校审核通过后(2017年10月20日前),方具备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接收细则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上,请考生登录该网站查看。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方可报考。


3.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92招生网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我校将按国家政策和限额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学位,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七)“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及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现役军人,由所属军区推荐且为定向培养,其报考专业须为符合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且不得更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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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的专业简介

自动化学院是信息科学领域科学技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的教育体系。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下设的全部五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具有优良的教学及科研环境,基础条件好。拥有国家基础教学基地、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校级实验教学中心、校机器人创新基地、重庆大学罗克韦尔自动化实验室、西门子自动化实验室、物流工程实验室等一批优良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基地。
学院下设三个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自动化系、物流工程系,学院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稳定,获得博士学位和归国留学人员占有较大比例。学院教职工85人,其中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10人)、副教授25人。
学院现有两个本科专业:自动化专业和物流工程专业。
两个硕士研究生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和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自动化专业由原“自动控制”、“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仪表” 三个专业合并组成。1998年根据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统一归并成宽口径的自动化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除工程硕士外的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300余人。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电学基础(包括电子技术、电路原理)、自动控制理论及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仪表、电气驱动与控制、信息获取与利用、计算机应用技术与网络技术等较宽广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基础。可从事自动化和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该专业培养体系与模式注重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外语能力、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且精通于自动化领域的宽口径、复合型人才。
培养对象:本科、修业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现代控制理论、电机与电力拖动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运动控制系统、过程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信号与系统分析、检测技术及自动化仪表、计算机仿真、计算机网络、系统辨识基础、自动化导论等。
就业情况:在培养学生专业素养的同时,注重学生创新、交流、组织等能力的锻炼。学生具有较强适应性与灵活性,在人才竞争中优势更加突出,学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从2003年至2006年,自动化专业学生就业率分别为95.2%、96.5%、97.3%、99.1%。
该学院为了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大力争取社会力量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在学校各类专项奖、助学金中涉及自动化专业的多达15项,其中包括西门子奖学金、罗克韦尔奖学金、华为奖学金、海云天科技奖学金、奇瑞东方之子奖学金、聂荣臻科技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路通校友奖学金等。
自动化专业学生能广泛适应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高科技产业等单位的需要,可从事理论研究、开发应用、生产管理、系统设计、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等工作。 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设置物流工程本科专业,于2008年正式开始招生。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具备较宽广领域的现代工程科学和现代管理科学基本知识、系统掌握现代物流工程基础与专业技能的物流工程高级技术人才。其培养体系重视控制工程、机械工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管理科学的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强调基础理论培养及实践技能的训练。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三个层次的知识:电学基础、机械基础和信息技术基础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物流学、控制工程和系统工程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物流系统规划设计与评价、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系统设计和咨询服务、物流管理的先进技术与方法等现代物流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及物流系统工程集成技术等。
培养对象:本科、修业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电子技术基础、现代物流学、运筹学、系统工程、自动控制原理、检测技术与信号处理、物流工程、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系统建模与仿真、现代物流技术与装备、自动化仓储设计与管理、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数据采集与监控、智能识别技术、决策支持系统、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与运输规划。
就业情况: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共建需求导向型物流工程专业,实现学生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物流企业、跨国公司、大型工商企业等各级物流部门、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现代物流工程装备应用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物流工程决策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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