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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有什么专业

2024-02-23 11:59:57 | 92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5010755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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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新疆大学有什么专业

新疆大学有什么专业

一、新疆大学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天然气)、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资源勘查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纺织工程

自治区特色专业(统计不完全):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俄语汉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

新疆重点建设学科

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应用数学

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门史、物理化学、动物学、生态学、矿产普查与勘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新疆大学简介
新疆大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特殊的区域地位,是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1924年,新疆大学的前身——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创立,拉开了新疆高等教育的序幕。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抗日战争期间,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等一批共产党人和文学家茅盾、哲学家张仲实、艺术家赵丹等一批进步人士来校任教,提出了“以民族为形式,以马列为内容”的教育思想,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国宣传活动,社会影响日增,学校被誉为“抗大第二”。1960年,新疆大学正式成立,学校跨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建设大学时,新疆大学均位居其中。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一批88所重点高等院校之一,全国16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学校被列入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同年,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在9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学校的使命担当和历史责任,秉承“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扎根中国大地、立足新疆大学实际,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为根本宗旨,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20余万名各民族专门人才,谱写了新疆高等教育发展的壮丽篇章。

『机构设置』新疆大学现有24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

『学科、专业设置』现有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哲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学校先后被列入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自治区高峰学科、7个自治区高原学科;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91个本科专业,包括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1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

『科学研究』2017年,新疆大学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908项,资助经费达到17494万元。承担5项重点重大项目,其中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疆联合基金重点项目4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454篇;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

『教学科研平台』新疆大学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56个,其中,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科技厅天山创新团队1个,教育厅创新团队10个;自治区资源共享平台1个。『在校生人数』现有各类在读学生36157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102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159人,博士研究生453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039人,留学生904人,成人本专科生7577人。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79人(含双肩挑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8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03%。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名,“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新疆项目)7人,“万人计划”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自治区天山学者40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5人、教学名师23人。

『对外交流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与60多所国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签署了教育交流与科研合作协议,在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设立3所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学校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学校、教育部富布莱特项目学校、教育部美大处项目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学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学校和新疆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2010年,教育部安排清华大学为组长、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为成员的1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加入支援高校团队。

『办学条件』新疆大学分校本部、南校区、北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290.9万平方米(约4363亩)。固定资产总值约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亿元。图书馆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馆,图书文献总量346.5万册。建成了校园网和CERNET新疆地区主节点和新疆教育区域网控制中心、乌鲁木齐教育城域网。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西北地区一流的多功能体育馆。

『总体发展目标』到2024年,全面建成“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到2035年,学校整体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成为在中亚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一流大学。到205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

新疆大学有什么专业

新疆财经大学有哪些专业

院校专业: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63050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5143,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47886,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1,6659,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2,70.5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28.54,万册,电子图书,142,万册,数据库4,7,个。,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截至2021年10月,学校各类在读生2,116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5081,人,硕士研究生2,447,人,博士研究生,76,人,留学生9人,成人本专科生,3552,人。学校现有在编专任教师9,15,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311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261人。,学校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首先获得新疆MBA办学权,2012年获批“中国(新疆)--中亚经贸合作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2个自治区特色学科,2014年获批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4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以上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学校坚持立足新疆,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科研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立项154项,资助经费总额达到1320.71万元。其中,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项,经费总额280万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经费总额145万元;获批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50项,经费总额238万元;获批厅局级科研项目32项,经费总额102万元;学校不断提升科研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21年签约及中标横向课题53项,合同总额达555.71万元。以新疆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136篇。提交咨政报告10篇,其中6篇咨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学校现有1,7,个院部,设有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霍尔果斯研究院、喀什地区经济发展研究院,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和新疆财政与金融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等4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学校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威斯康辛协和大学、韩国又松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经济管理大学等40余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朱巴诺夫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进入新发展阶段,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正朝着建设“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自治区特色高水平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92招生网

其他信息:

教育部并没有一本二本的具体规定,学校是几本是民间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要根据所在省份招生批次确定。新疆财经大学在新疆既有第一批次招生也有第二批次招生,但我们通常认为新疆财经大学是一本大学。如果你不是新疆考生,新疆财经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新疆财经大学是二本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2014年获批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38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新疆大学有什么专业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合作院校。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其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或参加由南京大学举办的暑期学校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投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 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翻译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3.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4.小学教育(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5.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6.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7.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9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90/100×100×0.5+500/750×100×0.5=78.33。

第十九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除英语、翻译专业外,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俄语”,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省级招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应当参加并取得成绩。

第二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分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一定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四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生工作部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传 真:0999-8136136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 编:835000

招生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https:// 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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