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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四系”报考分析:武汉大学法学系报考分析?
近年来,法学考研成为除经管类专业以外的一大热门专业,考研法硕 法律专硕考哪所学校?法学五院四系你了解吗?考研需得充分了解该校的师资状况、招生人数、报录比以及就业情况等等,再综合选择。我们整理分享”法学考研“四系”报考分析:武汉大学法学系报考分析“,一起来看。
我们整理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报考分析指南。
(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校简介: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08年湖广总督赵尔巽向清政府奏请设立的湖北法政学堂,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1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首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设有面向外国留学生的“比较法与中国法”硕士项目。武大法学院现有34个研究机构,其中包含1个“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高端智库(首批)、2个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国家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
(二)武汉大学招生要求
武汉大学院校法学专业招生计划(简章、目录),从院校的招生简章、招生目录里参考院校法学专业的招考情况:查看——武汉大学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武汉大学院校招生专业
查看——武汉大学历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武汉大学考试难度
进入院校复试的要求与条件——武汉大学法学历年复试分数线
院校和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是考生最后进入复试及最终是否被录取的标准与要求,武汉大学的法学专业复试分数线近5年考研复试院校分数线:
报考难度可以参考历年的报录比数据:报录比
(五)武汉大学调剂要求
武汉大学调剂有什么要求吗?调剂难度大不大?这些都要是从历年的调剂公告以及最终调剂成功的学生的成绩来看,对比自己的基础和初试复试成绩分数线综合来看,判断难度,作为知名的法学名校,难度可想而知,来看看吧:武汉大学历年硕士招生专业接收调剂公告(招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信息)
(六)武汉大学考研资料
1、法学专业历年试题
2、法学专业历年考研大纲
3、法学专业的参考书目(初试+复试)
(七)武汉大学备考分析
1、把握教材、认真复习
教材是复习的指定用书,如果院校给出了复习教材,一定要以院校为准,如果未给出,可以咨询之前的学长学姐,看看往届考生都用了哪些复习教材。复习备考要以教材为中心,以其他资料为辅助练习,不可本末倒置。
2、复习与重点复习相结合
复习时应持正确的态度,构建基础知识结构,章节结构,把握重点知识点,形成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考研试题覆盖面较宽,不仅考查重点、热点,还可能会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考生也要对相关知识点有一定的了解复习。
近几年的考试趋势来看,考生复习时要把各个知识面串起来与现今社会发展理论热点相联系。多关心现今社会现象的焦点、热点问题。所以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应当把握复习与重点、热点结合起来复习。
3、认真分析历年试题,有针对性地练习
对教材及相关材料复习二至三遍之后,可以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因为历年试题的题型代表一个方向,对明确复习方向、启发复习思路、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重要作用。
考生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同时要有针对性进行练习。既可以检查自己复习的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了。
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最佳方式是模拟考试,做历年试题然后进行评分,总结得失。
4、关注重点、热点问题,阅读报到,扩大知识面
研究生入学考试能考出成绩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有广阔的知识面,关注国际国内重大时事,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焦点问题。这类题目大多以论述题的形式出现,所占比重相当大,考生不可忽视,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往往就是在这个地方。
PS:参考法学/法硕各科目知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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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生可以报考法律吗
理科生可以报考法律。
根据招生目录,法律专业招生中在文科和理科招生都有涉及,因此高中的文科生理科生都可以报名法律专业。但是文科招生与理科招生 一般是分开的,具体报考时参考下招生目录就可以。可能具体的学校还有不同的政策,但总体的原则上文科和理科都能报考法律专业。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扩展资料:
成为律师的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这个条件以后你可以参加
司法考试
。
通过司法考试以后取得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然后凭此证书申请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后首先需要进行实习考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 实习鉴定书一份
二、 实习登记表三份
三、
实习律师
集中培训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 案卷抽查(4个案卷)
五、 指导律师各阶段(季度)考核鉴定记录(原件)一份、实习大纲(原件)一份
六、 实习律师证原件上交
实习考核结束后可以向司法局申请执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贴足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不得穿制服),并附
二寸照片
一张
92招生网
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
聘用合同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备注栏)原件、复印件
6、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鉴定意见
7、实习人员考核登记表
8、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出具的未受
刑事处罚
证明
9、年龄60周岁以上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10、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普法创新网-司法花开别样红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65.29万平方米。学校占地总面积26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0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阳光招生等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3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生比、近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
治安学、
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武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经济统计学、
会计学、
审计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劳动关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我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由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共同培养,适用于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到以上五个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相关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6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奖项详见我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swupl.edu.cn
招办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8
招办网址:http://zs.swupl.edu.cn
招办邮箱:xsczsb@swupl.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493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部门联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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