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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本科招生专业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7-06 00:11:57 | 92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19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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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本科招生专业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农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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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 www.cau.edu.cn 。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2023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统招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书记、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校友、学生代表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全面负责中国农业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委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招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23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3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理科学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2个专业)、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商务方向)2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传播学1个专业)等15个,共涵盖35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6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十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降分投档政策,但最大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没有理综、文综的省份,以选测科目等级作为理综或文综的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报考工业设计、园林两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3年继续面向教育部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3年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的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或指定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方案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3年拟在上海、浙江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制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
1.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等理科专业建议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
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
第二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工业设计、地理信息科学、传播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土地资源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
2.嗅觉迟钝或丧失,不宜就读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气象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3.色盲不宜就读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
4.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通信工程、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
第三十二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本科专业试行部分课程双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教师用英语授课,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三十三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十四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3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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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本科招生专业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江苏新高考选科要求与专业对照表

2024年 江苏 新 高考 选科要求与专业对照表已经公布,供2024届考生参考,2023届考生仍参考以往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最新消息为准。

来源:江苏省教育 考试 院

网址:

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 北京 市、 天津 市、 河北 省、 辽宁 省、 上海 市、江苏省、 浙江 省、 福建 省、 山东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 海南 省、 重庆 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 新生 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92招生网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各高校本科招生专业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已有111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学科被评为A类。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和计算机科学7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确定和落实招生政策及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宣传工作政策等,指导做好招生考试、录取和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做好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特殊类共三大类型。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艺术类,以及面向港澳台侨、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大类的设置和介绍。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在调档、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

第十五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运动训练、面向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面向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于体育类区分文理科的省(区、市),仅招收理科考生。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类录取新生入学当年的收费金额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学类

6000

中外合作办学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完备的奖优与助困并举的“奖、助、贷、勤、补、减、偿”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9年学校面向本科生设立的各类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微信号:cumtzs,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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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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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级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

2024-05-14 17:42:13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选科要求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选科要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选科要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选科要求介绍如下: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6个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余3门为选考科目。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1+2”模式,即“3”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

2024-02-07 13:12:36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指引(2024年拟在天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指引(2024年拟在天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指引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指引如下:选科要求指引包含了众多专业类别,涵盖了理、工、农、医、文、法、经、管、教育等学科领域。每个专业类别都有其独特的学科特点、发展前景和就业市场。例如,理科类专业侧重于基础理论和实验研究,对数学和物理知识要求较高。工科类专业强调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工程理论和实践操作有较高要求;医科类专业注重生命科学和医学知识

2024-06-10 21:57:44
国家会扩招全日制医学本科吗
国家会扩招全日制医学本科吗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方向)专业就业前景医学心理学(MedicalPsychology)是研究心理活动与病理过程相互影响的心理学分支。医学心理学是把心理学的理论、方法与技术应用到医疗实践中的产物,是医学与心理学结合的边缘学科。它既具有自然科学性质,又具有社会科学性质,包括基本理论、实际应用技术和客观实验等内容。医学心理学兼有心理学和医学的特点,它研究和解决人类在健康或患病以及二者相互转化过

2024-06-11 15:30:36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工程管理专业本自考?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工程管理专业本自考?

中国应急管理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中国应急管理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如下:一、招生计划中国应急管理大学2023年计划招生3000人,分为四个专业,分别为消防工程、应急救援、公共事业管理和安全工程。二、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1.全国范围内具有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2.考生必须符合基本学历要求,如:消防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应急救援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大专及以

2024-06-16 03:19:34
在津招生本科专业选科要求 各大学专业对选科的要求
在津招生本科专业选科要求 各大学专业对选科的要求

2020天津选考科目考几次?2020天津选考科目每科一次考试机会。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选科分为四种情况:1、有高校指定1门科目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2、有高校指定2科或3科

2024-06-13 00:00:16
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广东高考分几个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广东高考分几个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1科、2科、3科或不提。教育部发布的《一般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规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确定,包括指定1科、2科、3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选考任意3科。广东高考分几个科目

2024-07-03 19:41:56